4 总则


4.1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
4.2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应遵循“预案支撑,分级响应;以固为主,固移结合;内攻为主,攻防并举”的原则。
4.3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应视情成立火场总指挥部,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部队具体组织 和指挥,其他单位协同作战,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提供技术支撑。
4.4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应加强针对登高、供水等作战环节的战勤保障工作。
4.5 公安消防部队应针对辖区不同类型的高层建筑制定相应类别的灭火作战预案,并进行熟悉和演练。
4.6 公安消防部队应熟悉辖区内高层建筑的固定消防设施的分布、安全出口位置、安全疏散路线等,消 防员应掌握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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